會員資料更新或加入

國立臺灣大學馬來西亞校友會新會員申請條款及條件

  1. 本人欲申請台大大馬校友會成為之普通/附屬會員。
    我謹此聲明,我
    1. 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或曾在國立台灣大學就讀或曾在國立台灣大學任職。
    2. 是現居馬來西亞的公民或外籍人士。
    3. 除了上述a.及b.項,本人為普通會員之配偶或成年子女。
    4. 同意和遵守為會員而制訂之規則、條例、細則和條件,並遵守校友會章程,且支持校友會之各項計畫、活動、原則及政策;

 

  1. 我瞭解入會之申請、批准入會、會費之繳交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必須填妥規定表格以待理事會核准。會員須在入會時或以後繳交之會費,規定如下:
    1. 普通/附屬會員:須一次過繳交RM100,理事會核准之後,該申請者將成為本會之永久會員或永久附屬會員。
    2. 只有繳足會費者,才能視為有效會員。
    3. 理事會有權批准會員的書面申請,在遭遇經濟困難期間豁免其年捐繳付。

 

  1. 我同意在校友會章程第8條款的約束下,我的會籍將在以下情況被停止:
    1. 逝世。
    2. 主動退會者。
    3. 經理事會三分之二議決通過開除。